·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资阳市农发成渝生鲜供应链保障基地项目施工标段的招标文件
***农发成渝生鲜供应链保障基地项目 补遗书(二) 致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投标人须知*.** 分包□ 不允许 □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施工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 (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 条件的分包单位,但必须经项目甲方事先认可; 该项目中的设备采购(不包含消防、强弱电等设施设备),由甲方与施工总承包单位双方商定,采购方案报甲方审定后由施工总承包单位进行采购。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满足分包工程所要求的资质条件,分包的资质应满足《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及国家强制规定。 注:不得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分包人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分包协议等证明文件。”现修改为“分包□ 不允许 ☑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施工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 (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 条件的分包单位,但必须经项目甲方事先认可; 该项目中的设备采购(不包含消防、强弱电等设施设备),由甲方与施工总承包单位双方商定,采购方案报甲方审定后由施工总承包单位进行采购。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满足分包工程所要求的资质条件,分包的资质应满足《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及国家强制规定。 注:不得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分包人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分包协议等证明文件” *、本项目“原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现修改为“****年**月**日*时**分”。 *、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人:**怡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