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关于“墨江县北部新城土地前期开发整理市政道路建设项目(一期)4号路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的澄清说明
关于“墨江*北部**土地前期开发整理*政道路建设项目(一期)*号路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的澄清说明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墨江*北部**土地前期开发整理*政道路建设项目(一期)*号路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内容进行澄清说明,具体如下: 招标文件中“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五)拟派设计负责人简历表②要求提供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与招标公告前后不一致。现说明以招标公告中“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为准。 招标文件中出现以本次澄清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次澄清内容规定为准,其余内容不变,澄清说明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招标代理机构:************ 日期:****年**月**日 附件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