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滨河生态文旅岸线银川示范段东线(一期)公共服务设施提升项目-慢行道及基础配套设施工程施工及监理变更公告
* 项目信息 * 进场手续办理 * 招标文件 * 招标公告 * 开标信息 * 中标候选人公示 * 中标公示 * 保证金缴退 * 中标通知书 ** 合同信息公示 滨河生态文旅岸线**示范段东线(一期)公共服务设施提升项目-慢行道及基础配套设施工程变更公告 *.项目名称:滨河生态文旅岸线**示范段东线(一期)公共服务设施提升项目-慢行道及基础配套设施工程 *.首次公告发布时间:****年**月**日 *.一次澄清公告发布时间:****年**月**日 *.变更内容: *)本项目(一标段施工及监理)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由“****年**月**日上午*点”变更为“****年**月**日上午*点” *)系统内澄清文件以第*次澄清为准(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具体澄清、补充内容:滨河生态文旅岸线**示范段东线(一期)公共服务设施提升项目-慢行道及基础配套设施工程(一标段)施工招标文件中对“定标方案”进行补充,补充内容如下: “定标方案”四、定标因素中加入第**条: ** 拟派项目经理答辩 中标候选人拟派项目经理在定标现场针对本项目特点进行答辩,定标委员会对拟派项目经理的综合素质、专业技术水平、项目管理水平等方面进行考核。答辩时间不超过**分钟,其中拟派项目负责人自行综述时间不超过**分钟,定标委员会提问时间不超过**分钟。 注意事项: (*)拟派项目经理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于定标地点核验签到,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若因项目经理未按上述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答辩或未递交身份证原件及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的,招标人将拒绝其参加项目负责人答辩。 (*)参加本次项目经理答辩的项目经理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经理保持一致,若发现不一致的,取消其答辩资格。 (*)因候选人自身原因导致其项目经理不能参加答辩的,后果自行承担。 *)滨河生态文旅岸线**示范段东线(一期)公共服务设施提升项目-慢行道及基础配套设施工程(一标段)施工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补充内容二”内容更正“有效投标人其投标价均大于等于最高投标限价*D% (具体金额为:一标段:********.**元)”。 监理文件内容不变! 友情提示:请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新)“澄清/变更公告”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联系方式 招标人:***文化旅游广电局 地址:*****中路泰康街*号文化艺术中心东栋 联系人:袁少达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智博鸿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虹桥街**大厦B座****室 联系人:魏华、王亚旭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