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局关于拟终止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资格并注销办学许可证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上级教育部门有关文件要求,原**枣山物流商贸园区教体卫健局登记办学的******艺考艺术学校因举办人自身原因,无法继续开展校外培训工作,举办人向我局提出终止办学申请。经研究,拟同意其终止办学并注销办学许可证,现公示如下。
序号
校外培训机构名称
办学地址
办学许可证号
学校类型
办学内容
*
******艺考艺术学校
******广武南路***号轻工博览城*栋*楼、**栋*楼
教民***************
非全日制民办培训机构
艺术类培训
一、办学许可证注销后,******艺考艺术学校再具备办学资格,不得再以原注册机构名义从事任何办学活动。
二、******艺考艺术学校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有关规定进行财务清算,结清教师工资、房租及水电等费用,清退未完成培训学生的剩余费用,妥善处置清算后的剩余资产。
三、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在公示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局联系,逾期未提出异议的,将依法终止******艺考艺术学校办学资格,并注销该培训机构的办学许可证。
受理电话:****-*******
**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