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贵州省黔西南州乌蒙山东部石漠化综合治理和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2023年度)贞丰县项目区澄清通知书
关于“**省**南州乌***部石漠化综合治理和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年度)***项目区”澄清通知书 各投标人: 兹有我单位代理的“**省**南州乌***部石漠化综合治理和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年度)***项目区”于****年**月**日发布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现针对已发布的招标文件中下列内容作以下澄清: *、原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六、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 具有林业类或园林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技术负责人应附身份证、职称证、****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的养老保险复印件。 *.*.*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 ☑银行支票、汇票 ☑银行保函 ☑担保(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担保公司出具)以上三种其中一种均可 履约担保的金额:不大于合同金额的**%,本项目约定为合同金额的** %。对低于投标工程成本警戒线中标的,每低于工程成本警戒线*个百分点,增加**%履约担保额度,最高不超过**%。工程合同金额超过****万元(包含本数)的项目宜采用银行保函或担保形式。 履约担保将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后**天内予以退还。 **.* 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成本警戒线 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本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壹仟壹佰伍拾柒万柒仟零伍拾玖元壹角壹分(¥**,***,***.**元) 本项目的投标成本警戒线为:人民币壹仟零肆拾壹万玖仟叁佰伍拾叁元贰角整(¥**,***,***.**元) 注:本次招标清单中投标单位所报的单价需为全费用单价,即单价中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措施费、规范、利润、税金等一切施工工程中所产生的费用。 **.*.* 投标单位须承诺中标后,务必落实以工代赈相关工作要求,充分吸纳当地群众参与务工,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参与项目建设,并将工程人工费用支付给当地群众或村组**社,支付农民工劳务报酬占中标金额**%以上,让当地群众获得实惠,充分调动周边林农参与项目建设的积极性,进而巩固脱贫攻坚取得的优良成果,并作为合同约定条款和项目验收事项。 现变更为: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六、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 具有林业类或园林类或水土保持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技术负责人应附身份证、职称证、****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的养老保险复印件。 *.*.*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 □银行支票、汇票 ☑银行保函 □担保(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担保公司出具) 有以上三种担保方式,本次履约担保采取银行保函的方式进行。 履约担保的金额:不大于合同金额的**%,本项目约定为合同金额的** %。对低于投标工程成本警戒线中标的,每低于工程成本警戒线*个百分点,增加**%履约担保额度,最高不超过**%。 履约担保将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后**天内予以退还。 **.* 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成本警戒线 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本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壹仟壹佰伍拾柒万柒仟零伍拾玖元壹角壹分(¥**,***,***.**元) 本项目的投标成本警戒线为:人民币壹仟零肆拾壹万玖仟叁佰伍拾叁元贰角整(¥**,***,***.**元) 注:*.本次招标清单中投标单位所报的单价需为全费用单价,即单价中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措施费、规范、利润、税金等一切施工工程中所产生的费用。 *.投标人的报价不得超过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所公布的单价及合价,超过的视为投标无效。 **.*.* 投标单位须承诺中标后,务必落实以工代赈相关工作要求,充分吸纳当地群众参与务工,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参与项目建设,并将工程劳务报酬支付给当地群众,支付农民工劳务报酬占该项目区总投资**%以上,让当地群众获得实惠,充分调动周边林农参与项目建设的积极性,进而巩固脱贫攻坚取得的优良成果,并作为合同约定条款和项目验收事项。 *、本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由“****年**月**日**:**时”变更为“****年**月**日**:**时”。 *、招标文件中涉及上述内容的均按本次澄清进行对应修改,请按澄清后的招标文件进行投标事宜。请各投标人自行在**省公共**交易中心网站上下载查阅,逾期查阅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特此通知! ********** ****年**月**日 文件预览: **省**南州乌***部石漠化综合治理和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年度)***项目区(第*次).GZTYDY 答疑文件.pdf 澄清答疑.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