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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集中供蒸汽建设项目(EPC)一标段监理(二次)招标异常情况报告
至各潜在投标企业: 受霍尔果斯联合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析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集中供蒸汽建设项目(EPC) 一标段监理于****年**月**日**时:**分在伊犁州公共**电子交易系统网上发布招标公告,定于****年**月 **日**时**分在霍尔果斯*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厅开启不见面开标,在****年**月**日**时**分开标截至时间内没有一家投标企业递交投标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八条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不足三家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应停止开标,重新招标。 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集中供蒸汽建设项目(EPC) 一标段监理(二次)于****年**月**日 **时**分在伊犁州公共**电子交易系统网上发布二次招标公告,****年**月 **日 **时**分招标文件领取截止后,有效投标企业不足三家,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号令)第三十八条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项目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在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应当依法重新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三个的,属于必须审批、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报经原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其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可自行决定不再进行招标。 故此终止本次招标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