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昭阳区母鹿社区棚户区改造7-5安置项目、昭阳区南温泉社区棚户区改造安置项目、昭阳区和平社区棚户区改造安置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变更公告
***母鹿社区棚户区改造*-*安置项目、***南**社区棚户区改造安置项目、*****社区棚户区改造安置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变更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变更如下: *、原公告第*款“投标人资格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若投标人不能同时具备以上资质,可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为施工企业;当采用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成员承包范围、职责分工。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 现变更为: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若投标人不能同时具备以上资质,可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为施工企业;当采用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成员承包范围、职责分工。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 *、原招标文件第**页评标办法中条款号*.*.*投标人评标综合得分(***分)=投标报价得分**.*+资信业绩得分**.*+承包人实施方案**.*。 现变更为:投标人评标综合得分(***分)=投标报价得分**.*+资信业绩得分**.*+承包人实施方案**.*。 本项目于****年*月*日发布变更公告,并重新上传招标文件,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最新上传的招标文件。本次变更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开标时间不变。 为此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此公告 招标代理机构:***雯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 附件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