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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麒麟区2023年第一批农村公路建设工程(第二标段)

2024-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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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公告摘要:

采购业主*******于2024年01月12日在招标网发布招标变更公告:曲靖市麒麟区2023年第一批农村公路建设工程(第二标段)。请各有关单位及时调整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详细信息请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曲靖市麒麟区2023年第一批农村公路建设工程(第二标段)
澄清通知 (编号: *** ) 各投标人(投标人名称): **********年第一批农村公路建设工程 (项目名称) 二 标段施工固化工程量清单做如下澄清或说明: 原上传的固化工程量清单(南盘江至川龙)第***章汇总公式不完整,现以新上传的固化工程量清单(南盘江至川龙)为准,其余内容不变。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日前,或者投标截止时间至少**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日或者**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本次澄清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故不需要顺延,投标截止时间不变。 招标代理:************ **** 年 *月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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