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楚雄市茶花大道提升改造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EPC)招标文件变更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茶花大道提升改造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EPC)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作出以下更正: 第三章评标办法第*.*.* 商务部分评审标准中的建安工程费报价评审要求:原要求“以所有有效投标人建安工程费下浮率的的平均价(按平均价公式计算)为基准价,投标人的建安工程费下浮率报价等于基准价时得**分,其余投标报价与之相差,每向下相差*.*%(差值)扣*.*分,每向上相差*.*%(差值)扣*.*分,分数扣完为止(扣减分值的中间值用插入法,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现更正为“以所有有效投标人建安工程费下浮率的的平均价(按平均价公式计算)为基准价,投标人的建安工程费下浮率报价等于基准价时得**分,其余投标报价与之相差,每向下相差*%(差值)扣*.*分,每向上相差*%(差值)扣*.*分,分数扣完为止(扣减分值的中间值用插入法,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故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由原****年*月**日**时**分,变更为:****年*月**日**时**分,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现重新上传招标文件,请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由此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代理机构:**楚泓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