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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五座水闸除险加固工程6标段: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修改通知
***五座水闸除险加固工程*标段: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 修改通知 编号:*** 各潜在投标人: 经研究对***五座水闸除险加固工程*标段: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拦标价(投标最高限价)作如下修改: 一、招标文件 *、计划工期:原为“收到供货通知书后**天内供货至指定地点,**天内完成该点的安装任务。”现修改为“签订合同后*个月内完成工程任务,并符合各水闸土建工程施工进度。” *、招投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由原来的****年**月**日**:**分修改为****年**月**日**:**分。 *、招标文件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三、联合体协议书”中的“注:本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该内容中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格式可自拟。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的地方,生产(制造)商若无CA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的,需要签章的地方可盖实物章,需要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的地方可采用亲笔签名或盖实物章。 二、工程量清单及拦标价(投标最高限价) 编号***“澄清补遗通知”附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及拦标价(投标最高限价)”,该清单中存在部份闸门的尺寸及数量有误,导致工程量清单及拦标价(投标最高限价)有所调整,现已修改,请*标段投的潜在标人自行登录“西双版纳州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下载。 经修改的工程量清单及拦标价(投标最高限价)附有本修改通知,且拦标价(投标最高限价)已经调整,请注意甄别。 注: ①招标文件电子版未做修改,本次修改通知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修改通知为准。本次编号为***的修改通知内容系对编号***的澄清补遗进行了修改。 ②修改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约束力。若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的解释,应以编号靠后的相应通知作出的解释为准。 ③本修改通知仅涉及本工程的*标段,其余标段不涉及。 招标人:***水务局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方洪明 联系人:纳艳、冯兴恩 联系电话:****-******* 电话:***********、****-******** 日期:****年**月**日 附件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