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西吉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十五标段至施工十七标段变更公告
变更公告 一、项目名称:***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二、首次公告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变更内容: *.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施工二十三标段、施工二十四标段投标人资格变更为: 施工二十三标段:须同时具备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能力,应具备与本项目相应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资金、设备等条件。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项目经理证书或园林或林业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施工二十四标段:须同时具备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拟派建造师须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施工十二至十四标段:****年*月*日* 时**分; 施工十五至十七标段:****年*月*日* 时**分; 施工十标段、十一标段、十八标段:****年*月**日*时**分; 施工一至三标段:****年*月**日**时**分; 施工四至六标段:****年*月**日* 时**分; 施工七至九标段:****年* 月**日** 时**分; 施工十九至二十一标段:****年*月**日*时**分; 施工二十二至二十四标段:****年*月**日**时**分。 *.其它内容不变。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注: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地址:******新天地商业中心二期**A*** 联系人:高旌伸联系人:余晶 电 话:****-******* 电 话:***********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