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元阳县乌湾河至七星寨灌区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第01号补遗书
***乌湾河至**寨灌区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第**号补遗书 各投标人: ***乌湾河至**寨灌区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以下简称“招标文件”)中的部分内容修改和补充如下: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项投标保证金部分内容更改如下:将“根据《**省招标投标条例》本项目可以收取保证金***万元,根据《**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云发改交易管理 [****]***号文件、**省财政厅云财规[****]*号的要求进行减免,本项目收取**万元,投标保证金的减免幅度已超过**%。”变更为“根据《**省招标投标条例》本项目可以收取保证金**万元,根据《**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云发改交易管理 [****]***号文件、**省财政厅云财规[****]*号的要求进行减免,本项目收取**万元,投标保证金的减免幅度已超过**%。” 本补遗书不涉及实质性内容,开标时间不变。 招标人:***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年**月**日 附件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