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成渝之心•内江经开区新型材料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一期)监理招标补遗书(01号)
成渝之心•**经开区新型材料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一期)监理
招标补遗书(**号)
各潜在投标人:
一、本项目原招标文件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中*.*“本招标项目成渝之心•**经开区新型材料标准厂房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科技发展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内开经审批〔****〕**号、〔****〕**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兴元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及债券资金(资金来源)”现修改为“本招标项目成渝之心•**经开区新型材料标准厂房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科技发展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内开经审批〔****〕**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兴元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及*场化融资(资金来源)”。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
**兴元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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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成渝之心•**经开区新型材料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一期)监理招标补遗书**号.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