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广元杭利食品饮料有限公司不良债权评估服务机构采购变更(补遗)公告
各有关供应商: ****年*月*日发布的“**杭利食品饮料有限公司不良债权评估服务机构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WUEECG*********/XJSGY-****-***)现作以下变更(补遗): 一、变更(补遗)事项、内容 事项一: 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章第七条“*.支付方式”中的“乙方应在出具正式的《资产评估报告》后**个工作日内提供正确无误且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甲方,甲方收到发票后**个工作日内,采取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付清本合同总金额”变更为“乙方应在出具正式的《资产评估报告》后**个工作日内提供正确无误且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甲方,甲方收到发票后**个工作日内,采取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付清本合同总金额”。 事项二: 本项目响应文件接收时间由“****年*月**日*:**-**:**(**时间)”变更为“****年*月**日*:**-**:**(**时间)”; 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由“****年*月**日**:**(**时间)”变更为“****年*月**日**:**(**时间)”; 本项目磋商地点由“**省***万缘街道玉潭路**号*政务服务和公共**交易中心C区*楼”变更为“**省***万缘新区胤国路***号国投大厦**楼”。 二、其他事项不变。 三、变更(补遗)日期:****年*月**日。 四、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杭利食品饮料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省***万缘新区胤国路***号国投大厦**楼 联 系 人:易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分所 地址:**省***政务服务和公共**交易中心A区*楼 联 系 人:仲先生 联系电话:****-****************** 此变更(补遗)公告为《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