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众平台
中招APP下载
首页 > > 变更公告 > 谯城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四期(区城市管理局综合执法大队等)亳州市谯城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四期(区城市管理局综合执法大队等)答疑澄清文件

谯城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四期(区城市管理局综合执法大队等)亳州市谯城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四期(区城市管理局综合执法大队等)答疑澄清文件

2024-02-19
复制
打印
收藏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2024年02月19日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下载】
正文内容

·公告摘要:

采购业主*******于2024年02月19日在招标网发布招标变更公告:谯城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四期(区城市管理局综合执法大队等)亳州市谯城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四期(区城市管理局综合执法大队等)答疑澄清文件。请各有关单位及时调整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详细信息请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谯城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四期(区城市管理局综合执法大队等)亳州市谯城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四期(区城市管理局综合执法大队等)答疑澄清文件
***谯**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四期(区城*管理局综合执法大队等)答疑澄清文件 尊敬的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谯**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四期(区城*管理局综合执法大队等)(WWGKZBCG-W-****-***)号答疑澄清如下: *、澄清部分 原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 *.* 施工总承包单位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现修改为:*.*施工总承包单位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其他事项按招标文件执行。本答疑澄清文件为本项目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已发布的文件(含答疑文件)与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本答疑澄清文件为准。 ****年*月**日

推荐公告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