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宁安市农村公路路网改善工程宁红公路至杨林村公路建设项目
***农村公路路网改善工程宁红公路至杨林村公路建设项目 澄清公告 *.澄清内容 本项目原招标文件要求“提供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本企业在****年*月-****年* 月为其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佐证材料。”现变更为不需要提供上述佐证材料。 其他内容不变。 注:本澄清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同等法律意义。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交通运输局 地 址:***省*** 招 标 人:***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联 系 人:孙先生 电 话:**** ******* 地 址:***省*** 招标代理机构:***驰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招标部 电 话:*********** 地 址:*******会展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