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桦川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第一标段)
澄清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本标段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附件三:评审、评分标准”:第四项技术及商务评分中(二)投标报价评分标准澄清为: (二) 投标报价 ** 评分标准 * 投标报价 ** *.以评标基准值为基础,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值的得满分**分;有效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值*%的扣*.*分,有效的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值*%的扣*.*分,最多扣*分;中间值用插入法进行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有效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并且经评标委员会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的报价为有效投标报价。 其他内容不变; 二、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农业农村局 电 话:****-******* 招标人:***农业事业发展中心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闽江路**号华鸿国际*号楼**层 联 系 人:刘女士(招标二部) 电 话:****-******** 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