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弥勒市星田工业区引水支线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二次)澄清公告
***星田工业区引水支线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二次) 澄清公告 澄清问题*:招标文件内响应性评审标准中的投标保证金和第七章格式部分开唱标一览表中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前后不一致的,具体金额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保证金金额:¥*****.**元,大写:伍万元整。投标保证金收取依据:“根据《**省招标投标条例》本项目可以收取保证金******.**元,为降低企业交易成本,根据《**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云发改交易管理〔****〕***号),本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元。”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整为准。 澄清问题*:招标文件内资格评审标准中的信誉要求和格式部分的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未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提供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要求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截图时间。”以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且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为准。 ****************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