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珠海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新青水质净化厂污泥无害化处理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Z20240086]答疑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城*排水有限公司**水质净化厂污泥无害化处理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Z********)潜在投标人提出的疑问进行答复如下: 疑问一、污泥的处置方式为“建材利用”,是否符合本项目要求的污泥无害化处置方式? 招标文件中: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二、投标人资格要求(二)“投标人(处置方)必须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并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批,选择的处置工艺设备和生产工艺经环保验收合格,并已取得排污许可证,须采用焚烧、高温热解等无害化处置方式,不得采用制作有机肥**化处置方式;”,请问污泥的处置方式为“建材利用”,是否符合本项目要求的污泥无害化处置方式? 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须采用焚烧、高温热解等无害化处置方式,不得采用制作有机肥**化处置方式。招标文件仅对采用制作有机肥**化处置方式进行限制,未对处置方式为建材利用进行限制,因此,建材利用处置方式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的污泥无害化处置方式。 特此公告 招标人:***城*排水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年*月*日 附件名称 ****城*排水有限公司**水质净化污泥污泥无害化处理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Z********]答疑公告.pdf 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