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福州某单位屋面阳光房建设项目(重新谈判)流标公告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某单位屋面阳光房建设项目(重新谈判)品目 工程/房屋施工/其他房屋施工 采购单位**某单位行政区域**省公告时间****年**月**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女士项目联系电话***********采购单位**某单位采购单位地址**省***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张先生 ****-********代理机构名称**************代理机构地址******铜盘路***-*大自然文化创意园*号楼*层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女士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JYBFLX-G**** 采购项目名称:某单位屋面阳光房建设项目(重新谈判) 二、项目废标/流标的原因 本项目实质性响应报价供应商不足*家,故废标。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共有*家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了投标保证金并递交了投标文件。 资格审查小组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要求和方法步骤,分别审查了*家投标人的资格部分,通过*家,*家不通过:(*)**恒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提供完整的****年度审计报告中的附注,故资格审查不合格;(*)**正哲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未提供《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故资格审查不合格。 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要求和方法步骤,分别审查了*家供应商响应文件符合性,通过 *家,*家不通过:(*)大上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所提供的技术要求响应栏完全复制谈判文件技术要求,作无效报价处理,故符合性审查不合格;(*)**宏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所提供的技术要求响应栏完全复制谈判文件技术要求,作无效报价处理,故符合性审查不合格。(*)**熙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所提供技术指标参数响应偏离表未体现技术评审要求和技术要求响应,作无效报价处理,故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按照谈判文件第一章谈判须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报名参加或实质性响应报价供应商不足*家的,符合本章第**.*条情形的除外;”本项目实质性响应报价供应商不足*家,且未满足第一章 谈判须知第**.*条情形要求,故本项目废标。 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如有关供应商对公示结果存在异议,可在本公示的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采购机构将在收到书面质疑*个工作日内,向质疑供应商做出书面答复。对参与本次活动的供应商表示感谢。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址:**省*** 联系方式:张先生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铜盘路***-*大自然文化创意园*号楼*层 联系方式:李女士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