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2024)闽0582破2号福建省道达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印章及证照遗失作废声明
遗失作废声明 ****级人民法院根据陈鑫明的申请,作出(****)闽**破申**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省道达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下称“道达公司”)破产清算一案,于同日指定***人民法院审理,***人民法院于****年*月**作出(****)闽****破*号《决定书》,指定**侨声律师事务所叶永宏担任道达公司管理人。 经管理人通知,债务人道达公司限期内未履行移交公司财产、印章、证照、账簿、文书等经营资料的法定义务,导致管理人未能接管到债务人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公章、发票专用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印章、税盘等任何有效证照及印章。管理人声明,上述所有证照及印章自裁定受理道达公司破产案件之日起全部遗失作废。 特此声明。 **省道达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管理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