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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客车上部设备维修业务外包(二次)招标变更公告
中国铁路****局集团有限公司客车上部设备维修业务外包(二次)招标变更公告 中国铁路****局集团有限公司 客车上部设备维修业务外包项目(二次)变更公告 项目名称:客车上部设备维修业务外包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TY****WB-GK***) *.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资格证明文件(由招标人根据项目需要确定):*.外包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是具有独立签订和履行合同的法人组织。企业的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万元。*.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要涵盖铁路客车配件维修相关业务。*.外包企业须具有铁路客车上部维修工作的业绩(****年至今任一年度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不允许组成联合体招标。”现变更为“*.投标人需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外包企业须具有铁路客车上部维修工作的业绩(****年至今任一年度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不得为中国铁路****局集团有限公司业务外包质量信用评价未解除限制准入“黑名单”企业。” *.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方法投入项目的主要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清单中:段修客车上部设备维修:须配备车辆钳工工具每人一套、劳动保护用品若干、登高小车不少于*辆;运用客车上部维修和餐车烟囱帽拆洗:须配备车辆钳工工具每人一套、劳动保护用品若干。提供维修方案(检修作业指导书或工艺方案)客车段修**人、客车运用每日**人。”现变更为“段修客车上部设备维修:须配备车辆钳工工具每人一套、劳动保护用品若干、登高小车不少于*辆;运用客车上部维修和餐车烟囱帽拆洗:须配备车辆钳工工具每人一套、劳动保护用品若干。提供维修方案(检修作业指导书或工艺方案)。” 招标文件中其他条款不变。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淑兰 详细地址:**********路***号 电 话: ****-******* 邮箱:*********** ****年 *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