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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单位维修改造项目更正公告(2021-JKHYEQ-G1351)(第1包)

2024-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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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年03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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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公告摘要:

采购业主*******于2024年03月05日在招标网发布招标变更公告:某单位维修改造项目更正公告(2021-JKHYEQ-G1351)(第1包)。请各有关单位及时调整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详细信息请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某单位维修改造项目更正公告(2021-JKHYEQ-G1351)(第1包)
《供应商知情告知书》公告
一、供应商信息
企业名称:***宏厦建业有限公司
企业地址:**省******西郊工业园区**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FF*R*R
二、基本情况
****年**月,我部组织某单位维修改造项目(项目编号:****-JKHYEQ-G****,经费预算:**.*万元),过程中发现***宏厦建业有限公司和****建业有限责任公司存在相互串通投标情形行为。
招标结果公布后,我单位将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和专家组的评审文件进行了复审。复审中发现*家公司中,****建业有限责任公司和***宏厦建业有限公司*家公司的标书存在以下*个问题:一是电子标书制作模板一致。****建业有限责任公司、***宏厦建业有限公司两家公司的标书在制作过程中使用的电子模板完全一致。二是纸质标书的切痕一致。****建业有限责任公司、***宏厦建业有限公司两家公司的标书在制作过程中纸质标书三面的切痕完全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和第四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之规定,可认定****建业有限责任公司、***宏厦建业有限公司在某单位维修项目招标中相互串通投标。
三、处理结果
根据《军队物资工程服务供应商管理规定》(军后采〔****〕***号)第三十二条有关规定,拟定给予***宏厦建业有限公司处罚告知如下:取消供应商资格,*年内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法定代表人何振春以及所控股或管理的其他企业*年内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项目委托代理人何丽君*年内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
供应商对本告知内容在公示期间如有疑问可进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我单位将上报上级进行处理。
四、公示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许助理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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