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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单位维修改造项目更正公告(2020-KJ95950-2001)(第1包)

2024-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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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年03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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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公告摘要:

采购业主*******于2024年03月05日在招标网发布招标变更公告:某单位维修改造项目更正公告(2020-KJ95950-2001)(第1包)。请各有关单位及时调整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详细信息请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某单位维修改造项目更正公告(2020-KJ95950-2001)(第1包)
《供应商知情告知书》公告 一、供应商信息 企业名称:**航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企业地址:**省********路**号***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F 二、基本情况 ****年*月,我部组织某单位维修改造项目(项目编号:****-KJ*****-****,经费预算:**.**万元),过程中发现**航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飞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正德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存在相互串通投标情形行为。 经核对投标文件,**飞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航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正德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共有**条分项报价,其中*条综合单价和定额人工费一致,标书边缘裁剪痕迹完全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四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之规定,**飞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航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正德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可认定在某单位维修改造项目中相互串通投标。 三、处理结果 根据《军队物资工程服务供应商管理规定》(军后采〔****〕***号)第三十二条有关规定,拟定给予**航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处罚告知如下:取消供应商资格,*年内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法定代表人田京以及所控股或管理的其他企业*年内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项目委托代理人李建龙*年内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 供应商对本告知内容在公示期间如有疑问可进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我单位将上报上级进行处理。 四、公示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许助理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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