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天柱县对江河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蓝田灌区标段)第1次答疑澄清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 ***对江河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灌区标段) 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原系统上传的工程量清单有误,现重新上传本项目工程量清单至系统,以本次上传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本项目招标图纸也同时上传在招标文件获取系统中,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查阅。 *.原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的“项目总投资:*****.**万元;本标段拦标价为****.******万元”,现更正为:“项目总投资:*****.**万元;本标段拦标价为****.******万元”。 *原招标文件及公告中的“最高投标限价核定为:人民币贰仟捌佰肆拾柒万柒仟伍佰零肆元叁角伍分(¥********.**元)”现更正为:“最高投标限价核定为:人民币贰仟捌佰叁拾伍万陆仟零叁拾壹元柒角玖分(¥********.**元)”。 *.本项目各潜在投标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和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均视为有效。 *.本项目原定的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招标文件的获取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一致,因招标内容发生实质性的变更,现将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顺延至****年**月**日**时**分招标文件的获取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一致。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作出修改,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网站发出的澄清文件与变更通知等内容做好投标准备,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特此说明! ***水利工程服务中心(**豪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文件预览: 更正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