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关于《茅台学院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建设项目(二次)》的补遗
致各参比供应商:
原比选公告中第四条款:供应商特殊资格要求为人员要求:设项目总负责人*名,从事管理咨询工作八年以上。项目负责人应附①有效的职称证的复印件或扫描件;②****年*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三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复印件或扫描件;③供应商出具该负责人相关工作经验证明,以上材料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现更改为:设项目总负责人*名,从事管理咨询工作八年以上。项目负责人应附①****年*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三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复印件或扫描件;②供应商出具该负责人相关工作经验证明,以上材料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采购人:茅台学院
时 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