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弥勒市巡检司镇通三级公路工程(一期)施工招标-2标段补充说明2
***巡检司镇通三级公路工程(一期)施工招标
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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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
本项目“***巡检司镇通三级公路工程(一期)施工招标”共分为两个标段,开标时间分别为*月**日及*月**日。采用电子评标系统进行评标,未到开标时间的标段无法获取投标人投标文件,因此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中第(**)条“(**)对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均不得重复任职”无法同时对本项目*个标段核查。本项目*标段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中第(**)条“(**)对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均不得重复任职”不再适用,评标时第*标段的投标人视为通过评审。
本项目*标段评审时,应对*标段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与*标段是否重复进行核查,若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与*标段重复,按照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第(**)条“(**)对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均不得重复任职”的规定,否决投标人第*标段投标。
该补充说明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开标时间不变。
注:①补充说明视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若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解释,应以编号靠后的补充说明为准。
②该补充说明通过**省公共**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homePage)系统统一向潜在投标人发布,各投标单位应及时登录进入**省公共**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homePage)网站下载。
联系人:杨工、尹工、王工 电话及传真:****-********
招标人:***地方公路管理段
招标代理机构:**正邦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