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分割转让证明书作废的公告 编号:HK202404123700918(201313474)
史秀荣向我局申请办理位于****沙路**号现代花园二期*号楼*单元第**层****房和****沙路**号宗地房地一体登记业务,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分割转让证明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分割转让证明书
权利人
土地权利类型
宗地单元号
坐落
*
*********
**现代欧化有限公司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GB*****
****沙路**号现代花园二期*号楼*单元第**层****房
特此公告。
***自然**和规划局
****年*月**日
(联系人:邱怡,联系地址:***怡心路*号房屋档案大楼*楼**号窗口;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