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个旧市主城区提水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补遗书
***主**提水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补遗书 致:各投标人 现对“***主**提水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做如下补遗澄清: 一、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第二点财务要求原为:****年度经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及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年*月*日之后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成立至今的会计报表(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修改为:*.财务要求:****年度经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及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年*月*日之后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成立至今的会计报表(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二、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八点资格审查资料中㈢财务要求原为:附****年度经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及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年*月*日之后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成立至今的会计报表(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修改为:附****年度经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及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年*月*日之后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成立至今的会计报表(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招标文件中其余内容不变,由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请谅解! 注:①补遗书视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若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解释,应以编号靠后的补遗书所作的解释为准。②该补遗书通过**省公共**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homePage)统一向潜在投标人发布,各投标单位应及时登录下载。本次澄清不影响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故开标时间不作调整。本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特此通知! 招标人:***三岔河供排水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人:吕秋濂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力鼎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省*************大屯街道海鸿路钻石苑***-***商铺 联系人:张旭、张琳 电 话:***********、***********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