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土地分割证明书》作废的公告 编号:HK202404248137996(200906592)
李亚丹向我局申请办理位于***金贸西路*号蔚兰天成A-***房地一体登记业务,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土地分割证明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土地分割证明书: 权利人 **鼎信置业有限公司 土地分割证号 ********* 坐落 ***金贸西路*号蔚兰天成A-***房 土地权利类型 出让 宗地单元号 ************GB***** 分摊面积 **.** 特此公告。 ***自然**和规划局 ****年*月**日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张玮,联系地址:********公园路*号*民游客中心负一楼不动产服务大厅,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