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土地分割证作废的公告 编号:HK_S2024036021(201518)
程培军向我局申请办理位于******长滨东一街*号中弘·西岸首府*号楼A单元**层****房和***长滨东一街*号房地一体登记业务,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土地分割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土地证号
权利人
土地权利类型
宗地单元号
坐落
*
*********
**日升投资有限公司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GB*****
******长滨东一街*号中弘·西岸首府*号楼A单元**层****房
特此公告。
***自然**和规划局
****年**月**日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葛安妮,联系地址:***怡心路*号房屋档案大楼*楼**号窗口;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