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广西捷通高速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度CPU卡片采购项目第一号补遗通知书
项目编号:HG****-*** 现对**捷通高速科技有限公司****年度CPU卡片采购项目采购文件的补充与修改通知如下,如本补遗通知书与采购文件存在不一致的,以本补遗通知书为准: 一、采购文件P*页,二、供应商资格要求中“*.*供应商必须具有以下证明文件:①芯片制造商原产地证明书;②国家交通安全设施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联网电子收费双界面CPU用户卡检测报告》;③**速通科技有限公司(易路行)智能交通检测实验室出具的《测试报告》。(须提供第①点有效证件的扫描件;第②、③点检测(测试)报告有效期截止时间在****年**月**日之后的证明文件扫描件)。”修改为:“*.*供应商必须具有以下证明文件:①芯片制造商原产地证明书;②国家交通安全设施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联网电子收费双界面CPU用户卡检测报告》;③**速通科技有限公司(易路行)智能交通检测实验室出具的《测试报告》。(须提供第①点有效证件的扫描件;第②、③点检测(测试)报告有效期截止时间在****年**月**日之后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如供应商在供货期内第②、③点检测(测试)报告期满,应在报告有效期满前**个工作日内,将新的有效检测(测试)报告扫描件至采购人,否则采购人有权停止供应商的供货资格,直至取得新的有效检测(测试)报告。” 二、采购文件中与以上内容相关的均做相应变更,其他内容不变。 采购人:**捷通高速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交投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 ****年*月*日 **捷通高速科技有限公司****年度CPU卡片采购项目第一号补遗通知书*.*.pdf **捷通高速科技有限公司****年度CPU卡片采购项目第一号补遗通知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