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鱼峰区白云路周边片区城市防洪排涝改造项目-社湾路第2次澄清
各投标人:
**蔚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龙翔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对*****路周边片区城*防洪排涝改造项目-社湾路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已于****年*月**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交易平台(**·**)、***公共**交易服务中心网站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对发布的招标文件进行以下更改: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构成投标文件的材料(*)资格审查需要的其他材料中关于企业类似业绩内容原为“企业****年*月至投标截止日期止已完成类似项目(如有)”现更改为“企业 **** 年*月至投标截止日期止已完成类似项目(如有)”。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评标委员会的组建中是否远程抽取原为“☑否”,现更正为“☑是”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履约保证金**内容为:☑合同价款扣除发包人材料设备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 的 *% ;现更改为:☑合同价款扣除发包人材料设备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 的**% ;
*、对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内容进行更改,请潜在投标人按新的合同条款执行。
请各潜在投标人下载最新的澄清文件、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文件中涉及以上修改的地方均做相应变更,其余内容不变。潜在投标人如认为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导致编制时间不足的,可在本澄清发出之日起*日内向代理机构提出**投标截止时间。特此通知!
招标人:***龙翔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蔚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