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分割转让证明书作废的公告 编号:HK_S2024040926 (201111755)
张蕴华、YANG XIAOO AO(杨小奥)向我局申请办理位于*****大道豪苑路*号亚洲豪苑城*广场豪园阁*幢***房和*****大道豪苑路*号宗地房地一体登记业务,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分割转让证明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权利人
土地权利类型
宗地单元号
坐落
*
*********
**富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GB*****
亚洲豪苑豪园阁*#***房
特此公告。
***自然**和规划局
****年*月**日
(联系人:邱怡,联系地址:***怡心路*号房屋档案大楼*楼**号窗口;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