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成都市新津区人民医院(含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箱式物流专项暂估工程施工/标段补遗02号
*****区人民医院(含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箱式物流专项暂估工程施工 / 标段 补遗**号
*****区人民医院(含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箱式物流专项暂估工程施工 / 标段
补遗**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区人民医院(含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箱式物流专项暂估工程施工 / 标段招标文件作如下补遗:
一、本项目在招标公告期间收到潜在投标人的《质疑函》,现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省房屋建筑和*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通知(川建行规(****)*号)”文件第八条之规定“...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招标人已对质疑内容进行回复,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由“****年**月**日**时**分”延期为:“****年**月**日**时**分”,招标文件中凡涉及到此时间的均作相应调整,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相应顺延。
二、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按招标文件执行。
招标人:中国华西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