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海口市美兰区三江镇人民政府2024年三江镇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二)更正公告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年三江镇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二)品目 工程/构筑物施工/城*道路工程施工 采购单位******三江镇人民政府行政区域**省公告时间****年**月**日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更正日期****年**月**日更正事项采购公告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吴工项目联系电话****-********采购单位******三江镇人民政府采购单位地址**省******勤政路*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朱工****-********代理机构名称************代理机构地址**省******美苑路春江壹号A座****室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吴工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JQH-****-***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年三江镇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二)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内容:“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 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或已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号】)换发新证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提供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复印件和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现更正为:*.*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 号】)换发的同等级新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在本单位注册的*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提供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复印件和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三江镇人民政府 地址:**省******勤政路*号 联系方式:朱工****-********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美苑路春江壹号A座****室 联系方式:吴工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工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