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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辖区】关于“汕头市龙湖区排水防涝系统改造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鸥汀街道子项目工程施工”继续开展招标活动的公告

2024-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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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年0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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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公告摘要:

采购业主*******于2024年05月30日在招标网发布招标变更公告:【市辖区】关于“汕头市龙湖区排水防涝系统改造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鸥汀街道子项目工程施工”继续开展招标活动的公告。请各有关单位及时调整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详细信息请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市辖区】关于“汕头市龙湖区排水防涝系统改造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鸥汀街道子项目工程施工”继续开展招标活动的公告
关于“******排水防涝系统改造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鸥汀街道子项目工程施工”继续开展招标活动的公告 各投标人: 我单位组织实施的“******排水防涝系统改造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鸥汀街道子项目工程施工”于****年*月**日发布暂停招标活动的公告。现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来函意见,继续开展招标活动。 经***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查核实,第一中标候选人存在允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的行为,并于****年**月**日受到行政处罚,已不符合项目招标文件中《投标人声明》“第三、本单位近一年内没有下列情况之一:*.超越本单位资质登记许可的业务范围承接工程,或违法转包、分包工程,或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违规转让《建筑企业资质证书》)”的约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投标人声明》中“本单位如违反上述承诺内容,愿意承担以下后果:(*)取消本单位在本项目中的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的约定,现决定取消****政工程机械施工有限公司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资格,并继续开展项目招标活动,后续将按规定确定项目中标人。 特此公告 招标人:******城*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招标代理机构:************ 日期:****年*月**日 附件名称 *关于“******排水防涝系统改造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鸥汀街道子项目工程施工”继续开展招标活动的公告.pdf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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