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2024年固体废物(含大机打磨粉尘)清运及处置终止公告
****年固体废物(含大机打磨粉尘)清运及处置终止公告
固体废物(含大机打磨粉末)清运及处置项目
终止情况说明
一、项目概况
大型养路机械施工、设备检修会产生大量的固体废物,因环保要求需对固体废物集中收集、无害化清运处置。根据《中国铁***局集团有限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京铁计[****]**号)文件中 “第二十八条 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不得随意堆放、弃置。”的要求,段因资质、能力等原因无法自行处置此类废物,需委托公司对固体废物进行无害化清运及处置。根据京铁企法〔****〕***号文件及大机段办〔****〕**号《**大型养路机械运用检修段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 对于未达到本实施细则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规定标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物资和委托服务项目,各科室(车间)依照本实施细则和段相关管理规定,自主决定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或者在履行决策或审批程序后,采取邀请招标或非招标采购方式采购。*.第五十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但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报经政府进行审批、核准的铁路工程建设项目除外:(五)因采购艺术品或者因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因服务的时间、数量事先不能确定等导致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本项目经《非招标采购方式审批表-固体废物(含大机打磨粉末)清运及处置》各相关部门、相关领导审批后,拟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
二、终止情况说明
**大机运检段业务承办部门安全科,于****年*月*日、*月**日,先后两次通过段管工程平台、蓝信+工电供零小工程通知发布平台、国铁采购平台发布项目非招标竞争性谈判公告。
其中,*月*日法定代表人:姚超芬的**天之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回复“确认参加”;*月**日无响应单位。
经对应标单位**天之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资质进行审核,该公司无固体废物清运及处置相关资质,无法承担本项目。
项目决定终止,重新在段管工程平台、蓝信+工电供零小工程通知发布平台、国铁采购平台发布竞争性谈判邀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