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单位部分用房整修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补充公告
公告概要: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单位部分用房整修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品目 工程/房屋施工/办公用房施工 采购单位***某部行政区域***公告时间****年**月**日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更正日期****年**月**日更正事项采购文件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老师项目联系电话***-********转***采购单位***某部采购单位地址******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宋先生 ***-********代理机构名称************代理机构地址***华苑产业园区物华道*号增*号泰宇大厦*层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老师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YYHY-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单位部分用房整修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现针对招标文件第**页:“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二、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 投标保证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基础上,内容进行如下补充: (*)通过挂靠(受让、借用或租赁等获取资格、资质证书)方式投标的; (*)使用伪造、变造单位资质、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及岗位人员的学历、社保证明材料、获奖证书、信用证书等情况的; (*)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存在在施项目的; (*)提供虚假财务、业绩、信用及信誉情况的; (*)发生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队有关规定的虚假、围标、串标行为的。 判定标准: ①投标文件拟派人员相关信息与查询结果不一致; ②拟派本项目经理存在在施项目,以全国建筑*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工程建设交易基础数据库中的信息为准; ③投标人财务、业绩、信用及信誉情况与查询结果不一致; ④投标人通过挂靠方式投标。 本项目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天),通过必要手段对投标公司投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严格审查,如上述情况一经发现并查证属实,除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外,还将作出以下处理: (*)纳入军队采购网黑名单,三年内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 (*)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承担因此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http://plap.mil.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媒介上发布。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部 地址:****** 联系方式:宋先生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华苑产业园区物华道*号增*号泰宇大厦*层 联系方式:张老师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老师 电 话: ***-********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