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贞庵村(岭上社、寨前社、嵩屿社)道路提升改造及建港路沿线整治提升工程(施工)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一) 工程名称 贞庵村(岭上社、寨前社、嵩屿社)道路提升改造及建港路沿线整治提升工程(施工) 招标阶段 施工 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第*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节专用合同条款-**.*合同价格形式-**.*.*其他价格方式的“(**)渣土收纳费列入暂列金中,结算时工程量按实调整,单价和取费按“**.*、合同价格形式-*、总价合同”中“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的相关约定执行,最终造价以***(区)财政审核部门审核为准。”修改为“(**)渣土收纳费已综合考虑在本合同价中,此费用不予调整。”。 二、本项目原发布的图纸作废,新修改后的图纸随本答疑纪要同时发布,请各投标人自行到***建设工程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本答疑的其他文件中下载最新版图纸。 三、本项目原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作废,新工程量清单随本答疑纪要同时发布。请各投标人认真核对,新工程量清单在***建设工程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中“工程量清单文件”中自行下载。 四、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修改为:“****年**月**日**时**分”,招标文件涉及该内容的均作相应修改。 招标人: **建发城服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盖章) 法 定 代 表 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盖章或签字) ****年**月**日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法 定 代 表 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盖章或签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