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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环翠园林工程有限公司选定苗木供应单位(增补)公开招标变更公告
选定苗木供应单位(增补)答疑通知(一)各潜在投标人:一、我方于****年*月**日收到对“选定苗木供应单位(增补)、招标编号:PURM************”招标文件的质疑函,现对收到的问题作出如下回复:问题:该项目评分标准有关业绩合同金额和中标公示(公告)扫描件的要求,对于有丰富绿化供苗经验,常年给各大房地产供应绿化苗木,却无政府采购业绩经验的中小型企业极为不利,与政府积极倡导优化营商环境的理念不符,不符合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的政策要求,存在歧视中小企业之嫌。另外,业绩要求至少*个满分的标准是否对于苗木供应单位过高。回复:为响应相关政策要求,我方将对本项目评分办法中的业绩要求做出相应调整,具体调整内容如下:原业绩要求:投标人自****年*月*日至今承揽的类似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额≤**万元每项得*.*分;**万元<单项合同额<**万元每项得*分;单项合同额≥**万元每项得*.*分。本项最高得**分。注:*、需将合同、中标(成交)通知书、中标公示(公告)扫描件附在投标文件中,合同扫描件应能体现履约合同各方名称、项目名称及项目主要工作内容、各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不得分。*、类似项目业绩指:能体现同类供货内容的项目。变更为:投标人自****年*月*日至今承揽的类似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额≤**万元每项得*.*分;**万元<单项合同额<**万元每项得*分;单项合同额≥**万元每项得*.*分。本项最高得**分。注:*、需将合同、中标(成交)通知书或中标公示(公告)扫描件附在投标文件中,合同扫描件应能体现履约合同各方名称、项目名称及项目主要工作内容、各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不得分。*、类似项目业绩指:能体现同类供货内容的项目。其他事项不变,特此通知。二、其他补充事宜:各潜在投标人需重新下载招标文件及数据文件,根据变更后的文件重新制作并上传。三、联系方式:招标代理机构:**************地 址:**省***奈古山路古山五巷**号鼎顺商务***联系人:徐华良、王敏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发布人:**************发布时间:****年*月**日 附件: PURM************-招标文件V*.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