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四川省剑门关高级中学新建校舍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新建一号食堂施工变更公告
**省剑门关高级中学**校舍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施工**一号食堂标段
澄清函(**)
致各位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中所有需提供设备或材料的检验检测报告的要求,均为中标后设备(材料)进场前提供,在投标阶段无需提供任何检验检测报告。
*.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发布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操作规程》的通知(川建标发[****]***号)文件第*.*.*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二十一条规定澄清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不受**日延迟开标期限限制,请各投标单位严格按招标文件及澄清编制投标文件,原开标时间不变,正常开标。
特此说明!
招标人:**省剑门关高级中学
****年**月**日
施工澄清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