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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苏1102破37号关于镇江鼎方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印章、证照作废公告
公 开 人:**鼎方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鼎方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印章、证照作废公告 ******人民法院根据唐干的申请,于****年**月**日裁定受理**鼎方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年*月*日指定**瀛镇律师事务所担任**鼎方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案号为(****)苏****破**号。 管理人接受指定后积极开展接管工作,多次电话、通知函催告法定代表人向管理人移交资料,但至今仍未能接管到**鼎方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任何印章、证照材料(包含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公章、合同章、财务专用章、法人章等)。为维护债务人财产安全,保障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案破产清算程序顺利进行,防止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存在企业印章被滥用、从事与破产清算无关的事项或其他行为,管理人特此公告申明: 自****年**月**日起,**鼎方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全部印章、证照作废。 自****年**月**日起,因上述作废印章、证照产生的一切行为与**鼎方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及本管理人无关,**鼎方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及本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年**月**日后形成的法律关系,需管理人追认后方可产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鼎方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