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江油市中北部乡镇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江油市中北部乡镇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澄清文件
****北部乡镇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 补遗** 各投标单位: *、****北部乡镇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联合体成员为独立的企业法人;联合体牵头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联合体成员为独立的企业法人;联合体牵头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不一致。现统一修改为:“(*)联合体成员为独立的企业法人;联合体牵头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拟分包的工作:“□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按照**省房屋建筑和*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执行。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按照**省房屋建筑和*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执行。注:不得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分包人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分包协议等证明文件。”未勾选。现修改为:“□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按照**省房屋建筑和*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执行。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按照**省房屋建筑和*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执行。注:不得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分包人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分包协议等证明文件。” *、将原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得*分(此项满分*分)。”修改为:“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政公用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得*分(此项满分*分)。” 其他内容不变,请投标单位遵照执行。 招标人:**江丰美居实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正达建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