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独山县S205洛龙至麻尾(打香路口至牟尼河桥段)K666+800-K670+300路面改造工程施工(二次招标)第1次答疑澄清
更正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我单位代理的“***S*****至麻尾(打香路口至牟尼河桥段)K***+***-K***+***路面改造工程施工(二次招标)、项目编号:**工程(****)***-**-**”因采购文件中出现前后不一致情况,特作出以下更正: 原采购文件中: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体要求:提供****年*月至今任意*个月依法缴纳税收(非纳税组织或纳税零申报的投标供应商提供相关佐证证明材料)和提供****年*月至今任意*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不需缴纳的,需出具有效的证明材料。 现更正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体要求:提供****年**月至今任意*个月依法缴纳税收(非纳税组织或纳税零申报的投标供应商提供相关佐证证明材料)和提供****年**月至今任意*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不需缴纳的,需出具有效的证明材料。 三维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