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营口大石桥经济开发区应急事故池建设项目的澄清
各投标人: *****经济开发区应急事故池建设项目(招标编号:******TP***************)关于招标文件的澄清如下: *、招标文件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变更,具体变更内容详见新上传的工程量清单; *、开标时间(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变更为“****年*月**日*:** 时,开标地点不变” *、招标文件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提交问题时间变更为“****年*月*日**:**时”; *、招标文件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变更为“****年*月*日**:**时”; *、招标文件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有效期变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共**天”; *、招标文件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变更为“近年,指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此项不做要 *、招标文件中招标人名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变更为“*****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条款号**.*.*是否设立招标控制价及时间公布变更为“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元(其中包含暂列金******.**元,投标报价超出最高投标限价作无效标处理”。 特此澄清,请投标人及时下载最新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