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瓮安县妇幼保健院(妇女儿童医院)提质扩能项目第1次答疑澄清
***妇幼保健院(妇女儿童医院)提质扩能项目第*次答疑澄清
各投标人:
*.原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现变更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开标时间及保证金递交时间变更为:****年*月**日**时**分。
注:本次澄清内容如与原招标文件及公告有矛盾之处,应以本次澄清内容为准,其余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
**弘达恒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文件预览:
澄清内容.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