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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鲁0902破2号泰安市宝泰隆泰山地下大裂谷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3家企业重整案关于更正第一批职工债权名册及清单的公示
公 开 人:***宝泰隆**地下大裂谷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宝泰隆**地下大裂谷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家企业 实质合并重整案 关于更正第一批职工债权名册及清单的公示 ***宝泰隆**地下大裂谷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宝泰隆旅行社有限公司、**航旭数字创意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各职工: ****年*月**日,******人民法院作出(****)鲁****破*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对***宝泰隆**地下大裂谷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宝泰隆公司”)、***宝泰隆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泰隆旅行社”)、**航旭数字创意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航旭公司”)实质合并破产重整,并指定***宝泰隆**地下大裂谷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担任宝泰隆公司、宝泰隆旅行社、航旭公司实质合并破产重整管理人。 管理人接受指定后,对宝泰隆公司、宝泰隆旅行社、航旭公司(以下合称“债务人”)的职工债权开展调查,于****年**月**日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s://pccz.court.gov.cn)及宝泰隆公司对第一批职工债权名册及清单进行公示,并同步告知各位职工债权人公示期限及异议权利。公示期限届满(****年**月**日)后,部分职工对管理人调查后公示的职工债权名册及清单提出异议,管理人已与所涉员工进行了沟通。根据与员工沟通,以及管理人另行调查、核实,管理人共计对**笔职工债权进行了调整,其中李静春、刘昊、王晶莹、刘红英、赵敏、赵华、景志芳、桑尧、朱晓霞、闫芳芳、王亮、唐赫、赵天清等**人职工债权更正为*元。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国社会保险法》等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依法参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在宝泰隆公司、宝泰隆旅行社、航旭公司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职工,应当及时办理参保手续并承担缴纳义务。债务人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将与企业统筹缴纳及企业负担的其它部分在社保补缴过程中统一处理。 现依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之规定,管理人对债务人的《第一批职工债权名册及清单》予以更正(详见附件列表)。职工若对不予更正的决定或更正后的结果仍有异议,可于本轮公示之日起**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未提起诉讼,视为对公示内容无异议,管理人按公示金额予以确认。 特此公示。 ***宝泰隆**地下大裂谷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日 附:第一批职工债权名册及清单(更正) 附件 ********-第一批职工债权复核公示.pdf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