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中冶天工金平县金子河县城段综合治理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路灯招标
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 澄清公告
澄清公告内容如下:付款条件由原:“无预付款,进度款双方对账后出卖人开具相应等额合规的税率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经买受人按批次办理相关结算手续后 **日内支付本批次已开票货款的 **%,剩余**%验收合格完成后*个月内支付(预计完工时间为****年**月**日)。”更改为:“无预付款,进度款双方对账后出卖人开具相应等额合规的税率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经买受人按批次办理相关结算手续,累计供货金额达到*******.**元及以上买受人在完成对账后 **日内支付已开票货款的 **%,货物供应全部完成双方办理结算后支付至总货款的**%,项目验收合格完成后*个月内支付完毕剩余**%(预计完工时间为****年**月**日,具体完工时间以现场实际为准)。”其它条款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西南公司
****年*月**日
报价网址:https://ec.minmetals.com.cn/open/home/purchase-info/id=**********&lx=cqg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