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瓮安县塘坎上水库项目(输水工程)施工第七次澄清答疑
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收到潜在投标人提出的问题,现就问题作出澄清答复: 问题:第四次澄清中 *.*.*.* 的集中采供的设备清单的设备运杂费按我们的理解应该为该项分部清单中所有设备费用的综合乘以运杂费费率,但清单中给出的四个运杂费按照这种方式算出来都不对。请问以上设备运杂费计算是否有误。 回复:集中采供的设备清单中,单列的设备运杂费投标人按招标文件集中采供的设备清单中占比平摊到各项设备“含税预算单价(元)”中进行填报。 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水务**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王太富 电话:*********** 代理机构:**梵净山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省******未来方舟D**-*-*** 联系人:杨鹏飞 联系电话:*********** ****年*月**日 文件预览: 澄清答疑.pdf 招标文件(第*次).GZTYDY ***塘坎上项目(输水工程)施工招标第*次答疑澄清.pdf 答疑文件.pdf